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謹遵《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之規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宣傳推介相關資產管理產品。 根據我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的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計劃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下列三項條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 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 萬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萬元;
(二)最近1 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 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依法設立并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業銀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財務公司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
(四)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
(五)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六)中國(guo)證監會(hui)視(shi)為(wei)合(he)(he)格投(tou)資(zi)(zi)(zi)者的(de)(de)(de)其他情形(xing)。 合(he)(he)格投(tou)資(zi)(zi)(zi)者投(tou)資(zi)(zi)(zi)于(yu)(yu)單只固定收(shou)益類(lei)資(zi)(zi)(zi)產(chan)(chan)管(guan)理(li)(li)計(ji)(ji)劃(hua)的(de)(de)(de)金額不(bu)(bu)低(di)于(yu)(yu)30 萬(wan)(wan)元(yuan)(yuan),投(tou)資(zi)(zi)(zi)于(yu)(yu)單只混合(he)(he)類(lei)資(zi)(zi)(zi)產(chan)(chan)管(guan)理(li)(li)計(ji)(ji)劃(hua)的(de)(de)(de)金額不(bu)(bu)低(di)于(yu)(yu)40萬(wan)(wan)元(yuan)(yuan),投(tou)資(zi)(zi)(zi)于(yu)(yu)單只權益類(lei)、商品及(ji)金融(rong)衍生品類(lei)資(zi)(zi)(zi)產(chan)(chan)管(guan)理(li)(li)計(ji)(ji)劃(hua)的(de)(de)(de)金額不(bu)(bu)低(di)于(yu)(yu)100 萬(wan)(wan)元(yuan)(yuan)。資(zi)(zi)(zi)產(chan)(chan)管(guan)理(li)(li)計(ji)(ji)劃(hua)投(tou)資(zi)(zi)(zi)于(yu)(yu)非標準化資(zi)(zi)(zi)產(chan)(chan)的(de)(de)(de),接受單個合(he)(he)格投(tou)資(zi)(zi)(zi)者委托資(zi)(zi)(zi)金的(de)(de)(de)金額不(bu)(bu)低(di)于(yu)(yu)100 萬(wan)(wan)元(yuan)(yuan)。 本(ben)網(wang)站介(jie)紹的(de)(de)(de)信(xin)息、觀點(dian)和數(shu)據(ju)僅供一(yi)般性參(can)考。投(tou)資(zi)(zi)(zi)有風(feng)(feng)險(xian),本(ben)公司不(bu)(bu)對產(chan)(chan)品財產(chan)(chan)的(de)(de)(de)收(shou)益狀況做(zuo)出任何(he)承諾或擔保,投(tou)資(zi)(zi)(zi)者不(bu)(bu)應依賴本(ben)網(wang)站所提供的(de)(de)(de)數(shu)據(ju)做(zuo)出投(tou)資(zi)(zi)(zi)決策(ce),在做(zuo)出投(tou)資(zi)(zi)(zi)決策(ce)前應認真閱讀(du)相(xiang)關產(chan)(chan)品合(he)(he)同(tong)及(ji)風(feng)(feng)險(xian)揭示等宣(xuan)傳推介(jie)文件,并(bing)自行承擔投(tou)資(zi)(zi)(zi)風(feng)(feng)險(xian)。
尊敬的各位非自然人客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有關工作的通知》(銀發[2017]235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為提高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工作的有效性,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非自然人客戶的身份識別,采取合理措施了解非自然人客戶的業務性質與股權或者控制權結構,了解相關的受益所有人信息。
為了全面落實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工作要求,我公司已開展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識別工作,請您配合并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根據《通知》規定,受益所有人識別標準如下:
(一)公司的受益所有人按照以下標準依次判定: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超過25%公司股權或者表決權的自然人;通過人事、財務等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對公司形成有效控制或者影響的其他自然人。
(二)合伙企業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擁有超過25%合伙權益的自然人。不存在擁有超過25%合伙權益的自然人,可參照公司標準判定受益所有人。采取上述措施仍無法判定受益所有人的,應將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或合伙事務執行人判定為受益所有人。
(三)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對信托實施最終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四)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擁有超過25%權益份額或者其他對基金進行控制的自然人。
(五)公司在充分評估下述非自然人客戶風險狀況基礎上,可以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控制人視同為受益所有人:
1.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
2.經營農林漁牧(mu)產業(ye)(ye)的(de)非公司制農民專業(ye)(ye)合作組(zu)織。
(六)其他類型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的識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執行。
另依照《通知》規定,義務機構采取有效措施仍無法進行客戶身份識別的,或者經過評估超過本機構風險管理能力的,不得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進行交易;已建立業務關系的,應當中止交易并考慮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必要時可終止業務關系。
我公司鄭重提醒各位非自然人客戶,請參照《通知》,盡快至您的開戶營業部進行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的信息補充登記,并配合提供受益所有人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若未及時進行信息補充登記,我公司將不得不根據《通知》要求對客戶交易進行部分限制,為避免給您帶來不便,再次提醒您盡快配合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補充登記等工作。
本公告未盡事宜,以《通知》和相關監管規定為準。衷心感謝(xie)您的理(li)解以及對(dui)我公司工作一(yi)如既往的支持和配合,如有疑問或其他事宜,敬請垂詢開戶營業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