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謹遵《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之規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宣傳推介相關資產管理產品。 根據我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的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計劃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下列三項條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 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 萬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萬元;
(二)最近1 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 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依法設立并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業銀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財務公司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
(四)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
(五)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六)中(zhong)國證監會視為合(he)格投資(zi)者的(de)(de)其他情形。 合(he)格投資(zi)者投資(zi)于(yu)單(dan)(dan)只(zhi)固定(ding)收益(yi)類(lei)資(zi)產(chan)管理(li)計(ji)劃的(de)(de)金(jin)額(e)(e)(e)不(bu)低于(yu)30 萬元,投資(zi)于(yu)單(dan)(dan)只(zhi)混合(he)類(lei)資(zi)產(chan)管理(li)計(ji)劃的(de)(de)金(jin)額(e)(e)(e)不(bu)低于(yu)40萬元,投資(zi)于(yu)單(dan)(dan)只(zhi)權益(yi)類(lei)、商品及(ji)金(jin)融衍生品類(lei)資(zi)產(chan)管理(li)計(ji)劃的(de)(de)金(jin)額(e)(e)(e)不(bu)低于(yu)100 萬元。資(zi)產(chan)管理(li)計(ji)劃投資(zi)于(yu)非標(biao)準化資(zi)產(chan)的(de)(de),接受(shou)單(dan)(dan)個合(he)格投資(zi)者委(wei)托資(zi)金(jin)的(de)(de)金(jin)額(e)(e)(e)不(bu)低于(yu)100 萬元。 本(ben)網站(zhan)介(jie)紹的(de)(de)信息、觀點和數據(ju)僅供一般性參考。投資(zi)有風(feng)險,本(ben)公司不(bu)對產(chan)品財產(chan)的(de)(de)收益(yi)狀(zhuang)況做出任何(he)承諾或(huo)擔(dan)保,投資(zi)者不(bu)應依賴本(ben)網站(zhan)所提供的(de)(de)數據(ju)做出投資(zi)決(jue)策,在做出投資(zi)決(jue)策前應認真閱讀(du)相(xiang)關產(chan)品合(he)同及(ji)風(feng)險揭示等宣傳推介(jie)文件,并自行承擔(dan)投資(zi)風(feng)險。
尊敬的投資者:
為適應融資融券業務發展需要,匹配科創板融資融券交易相關要求,公司重新修訂了《融資融券合同(含風險揭示書)》,即《融資融券合同》(版本:2019年7月第1版),具體內容詳見附件。鑒于科創板股票即將上市交易且其具有特殊交易風險,公司于擬啟用合同及風險揭示書內新增了科創板兩融交易之諸多內容,整體較現行合同及風險揭示書內容有了較大改變,請您審慎注意并認真查閱。另請實時關注科創板股票相關法律、法規、交易規則變化情況及我司相關業務要求、指標調整等公告信息。
我司將于2019年7月22日(含)正式啟用新版本《融資融券合同(含風險揭示書)》(版本:2019年7月第1版)。若您對合同修改內容有異議,可于此公告后的5個工作日內(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司終止合同;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您已知曉并同意我司公告的合同修訂內容且愿意繼續履行本合同,本次合同修訂內容即成為合同組成部分。詳情請咨詢開戶營業部。
特此通知
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