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謹遵《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之規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宣傳推介相關資產管理產品。 根據我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的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計劃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下列三項條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 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 萬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萬元;
(二)最近1 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 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依法設立并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業銀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財務公司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
(四)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
(五)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六)中(zhong)國證監會視為(wei)合(he)格(ge)投(tou)資(zi)者的(de)其(qi)他情形(xing)。 合(he)格(ge)投(tou)資(zi)者投(tou)資(zi)于(yu)(yu)單(dan)只(zhi)(zhi)固定(ding)收益(yi)(yi)類(lei)資(zi)產(chan)(chan)管理計(ji)劃的(de)金額(e)(e)不(bu)低(di)(di)于(yu)(yu)30 萬元,投(tou)資(zi)于(yu)(yu)單(dan)只(zhi)(zhi)混合(he)類(lei)資(zi)產(chan)(chan)管理計(ji)劃的(de)金額(e)(e)不(bu)低(di)(di)于(yu)(yu)40萬元,投(tou)資(zi)于(yu)(yu)單(dan)只(zhi)(zhi)權益(yi)(yi)類(lei)、商品(pin)及(ji)金融(rong)衍生品(pin)類(lei)資(zi)產(chan)(chan)管理計(ji)劃的(de)金額(e)(e)不(bu)低(di)(di)于(yu)(yu)100 萬元。資(zi)產(chan)(chan)管理計(ji)劃投(tou)資(zi)于(yu)(yu)非(fei)標準化(hua)資(zi)產(chan)(chan)的(de),接受單(dan)個(ge)合(he)格(ge)投(tou)資(zi)者委托資(zi)金的(de)金額(e)(e)不(bu)低(di)(di)于(yu)(yu)100 萬元。 本網站介紹的(de)信息、觀點(dian)和數據僅供一般(ban)性參考。投(tou)資(zi)有風(feng)險(xian),本公司不(bu)對產(chan)(chan)品(pin)財產(chan)(chan)的(de)收益(yi)(yi)狀(zhuang)況做出任何承(cheng)諾或擔保,投(tou)資(zi)者不(bu)應依(yi)賴本網站所提供的(de)數據做出投(tou)資(zi)決策,在做出投(tou)資(zi)決策前應認真(zhen)閱讀相關產(chan)(chan)品(pin)合(he)同及(ji)風(feng)險(xian)揭示等(deng)宣(xuan)傳(chuan)推介文件(jian),并(bing)自(zi)行承(cheng)擔投(tou)資(zi)風(feng)險(xian)。
尊(zun)敬(jing)的投資者(zhe):
我司于2020年2月3日(ri)發布了《暫停融券業務的公告(gao)》,現結合疫(yi)情及市(shi)場情況,我(wo)司審(shen)慎評估后決定于2020年2月14日起恢復(fu)融券業務,望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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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yue)13日